时间:2021-01-04 浏览:9460
一、招聘
(一)了解学校人才派遣制科研助理相关政策
可查看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助理(人才派遣)上岗聘用委托书》了解聘用后相关政策,
可通过附件《科研助理年薪及实发到手工资计算方式》了解用人成本及实发到工资情况,
可电话咨询人事处人事科李老师58731143,
(二)确定经费情况
拟聘用科研助理项目负责人根据拟聘用科研助理的聘期及年薪,确定可以用于科研助理费用的项目经费是否充足,如果不够的话可申请调整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问题可咨询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傅老师,58731434。
(三)学院同意
项目组将科研助理招聘计划向学院领导汇报。因人才派遣制科研助理挂靠学院,接受学院和项目组的管理,所以招聘前需经学院领导同意。
(四)提交招聘公告
学院领导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XXX团队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学院审核后通过融合门户“协同办公系统”中“新建流程/工作联络”功能,同时发送给项目负责人、科研助理将挂靠学院的负责人(主持工作的院长或书记)审批、人事处人事科(工号002911)发布(即该流程的接收人设置为以上几人,人事科工作人员在流程中看到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审批用意后发布),流程标题按“XX学院XX团队科研助理招聘公告”填写。
(五)发布招聘公告
人事处根据学院发送的《招聘公告》,定期在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因涉及政策咨询,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核
应聘考核工作由学院及科研团队具体负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即可组织考核工作。经考核、思想政治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体检要求:拟录用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血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
三、公示及委托聘用手续
学院及科研团队经过考核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将“XXX团队科研助理招聘结果公示”(见附件)电子文档,连同拟录用人员报名表,通过融合门户“协同办公系统”中“新建流程/工作联络”功能,发送给项目负责人、科研助理将挂靠学院的负责人(主持工作的院长或书记)、人事处人事科(工号002911)。流程标题按“XX学院XX团队科研助理招聘结果公示”填写
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在人事处网站发布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涉及咨询及监督,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发布公示。
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科研助理(人才派遣)上岗聘用委托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不能删减模板中的内容)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审核(财务处-大学生创业中心三号楼205室,傅老师,电话58731434)。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616,李老师,58731143)。凭委托书即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入职
(一)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协议办理入职
公示期结束后,录用人员携带“上岗聘用委托书”复印件及人才服务公司入职要求材料(见附件5: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入职流程说明),到人才服务公司办理入职。
(二)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入校手续
1、录用人员携带:与人才服务公司签订的协议、体检报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到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616)办理入职手续。
2、如果需要使用学校财务系统进行报销,需同时提交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在一张纸上)。
3、为便于人事数据的信息化管理,科研助理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应完成人事系统息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来校办理入职手续前扫描右边二维码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入职人员基本信息收集表》。
(2)来校分配过工资号后,登录人事系统完成人事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用户名:工资号,初始密码:身份证/护照号后六位)
人事系统登录方式:
①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主页,点击右上角“人事系统”,进入登陆页面;
②直接输入网址:http://rscmis.nuist.edu.cn/new_home/login.html;
③ 系统中人才引进协议处上传“上岗聘用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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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发放
由派遣公司开发票给各个团队科研助理,团队将发票及工资单(签字盖章后)、上岗聘用委托书复印件交财务处打款。派遣公司收到打款后支付工资,因未及时打款导致的工资延迟发放等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按劳动法要求不能随便停缴社保,且社保都是由派遣公司提前一个月到社保部门缴纳,如果需要停缴社保,请聘用团队务必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 科研助理辞职信(团队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同时至人事处人事科 及 派遣公司;如科研助理拒绝提交辞职信,团队负责人可提交正式书面说明(团队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代替。因未能正式明确通知到派遣公司停缴社保及停发工资,聘用团队或学院需承担产生的费用。
五、离职
科研助理解聘、辞职或协议到期,项目负责人或学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人事处人事科(辞职信或团队正式书面说明),协助科研助理办理离校手续(人事科开具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科研团队及学院承担。
六、特别注意
1、人才派遣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科研团队需第一时间通知人才派遣公司和人事处,并把工伤发生的经过及诊断治疗材料,以书面形式在20日内提供给人才派遣公司,以保证其有时间在30日内把完整材料送到工伤处进行工伤认定。否则超过30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科研助理为全职正式工作岗位,科研团队、学院需加强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如遇科研助理升学、离职等,须及时办理离职、离校手续,并停发待遇。严禁利用虚设科研助理岗位方式套取科研经费,项目经费审计等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3、科研助理如需使用学校的融合门户,需由项目负责人或者所在的项目组人员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申请方法见附件10。
附件4-科研助理年薪及实发到手工资计算方式(按2021年8月调整后社保标准).xls
附件6-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人才服务公司特别说明.docx
人事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