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职能  师资科工作职责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师资博士化工作

1、教师攻读博士、出国教学工作量减免申报核实工作;

2、教师报考硕士、博士的审核、协议管理工作。

(二)师资国际化工作

1、教师申请国家、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省境外研修资助及学校资助境外合作科研的报名、选拔、派遣、协议管理及回国考核工作;

2、各类因公短期出国(国际会议、进修)的政审、备案管理工作;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三)国内访问学者、博士后及教师培训工作

1、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博士后交流的申请、管理工作;

2、各类骨干教师课程培训的报名、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非学历教育及培训的组织与协调管理工作;

4、协助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四)师资工程化工作

1、师资工程化基地建设与联络;

2、教师工程化的计划制定与落实;

3、教师工程化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

(五)人才工程评奖评优工作

1、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申报工作;

2、协助师德建设科组织省(国家)师德模范、教育先进工作者、教学名师奖、省先进工作者申报工作。

(六)职称评聘工作

1、教师高级、中级职称的评聘工作;

2、教师初级职称的评聘工作;

3、无评审权系列职称的评聘工作。

(七)工人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1、工人岗位等级晋升;

2、技师(高级)培训选拔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