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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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人事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开展学校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有关决策提供服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提出学校队伍建设的规划建议和人才政策拟订。

2、负责调研和制定学校各类机构及职能的设置方案。

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岗位的设置、聘任与考核。

4、负责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师资引进与聘任工作。

5、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兼职教授聘任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人才项目(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博士后的招聘、进出站、基金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军转干部的招聘、接收、流动调配与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考核、流动、请假、奖惩、离退休、延聘、辞职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待岗人员管理、转岗人员工作安排等工作。

12、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及人事信息的管理、维护及统计上报工作。

13、负责全校行政职级评定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定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14、负责教职工教育、培训、培养及出国人员的审批工作。

15、负责劳动工资计划、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

16、负责人事文书材料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