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职能  师资科工作职责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职称评聘工作

1、教师高级职称的评聘工作;

2、教师中初级职称的评聘工作;

3、无评审权系列职称的评聘工作。

(二)在职学习工作

教师在职报考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审核、协议管理工作。

(三)师资国际化工作

1、教师申请国家、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省境外研修资助及学校资助境外合作科研的报名、选拔、派遣、协议管理及回国考核工作;

2、各类因公短期出国(国际会议、进修)的政审、备案管理工作;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四)国内访学工作

各类国内访学的申请、管理工作。

(五)师资工程化工作

1、师资工程化基地建设与联络;

2、教师工程化的计划制定与落实;

3、教师工程化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

(六)人才工程评奖评优工作

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申报工作。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