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03 浏览:152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启动2025年第三批龙山学者期满考核(含首聘期)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名单由人事处另行通知学院)
1.期满考核(含首聘期):个人协议中明确按照龙山学者管理文件进行考核管理且2025年12月31日前聘期(含首聘期)期满的龙山学者。
2.年度考核:个人协议中明确按照龙山学者管理文件进行考核管理且来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龙山学者。本年度免考核人员无须报送年度考核材料,仅需提交工作业绩报告。
二、考核要求
(一)主要考核龙山学者受聘以来的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业绩成效。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年度或聘期任务完成率<70%)、基本合格(年度或聘期任务完成率≥70%且<90%)、合格(年度或聘期任务完成率≥90%且<110%)、良好(年度或聘期任务完成率≥110%且<130%)、优秀(年度或聘期任务完成率≥130%)五个等级,放弃考核视为“不合格”。其中,聘期考核为良好、优秀等级者,聘期内必须完成一项高水平成果(龙山文件附件二中标注◆或★)。
(二)聘期考核任务设置单项积分封顶,人才工程类、横向科研项目类、智库成果类、教育教学类、创新创业类五类积分的任何一项均不得超过聘期考核总积分的70%。
(三)“四青”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首席科学家(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可申请免除聘期前两年年度考核,上一聘期(期满)考核良好以上者可申请免除聘期第一年年度考核。前三年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可申请第四年免考核。
(四)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聘期内须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参加一次以上创新创业Ⅰ类竞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指导的,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理工科入选者须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参加一次创新创业Ⅰ类竞赛,文科和双肩挑入选者须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参加一次创新创业II类以上竞赛。
(五)以个人按龙山协议年薪标准正式起薪时间划分,2021年12月前起薪的,参照2020版龙山文件标准考核执行,直至协议期结束。2022年1月以后起薪的,参照2021版龙山文件标准考核执行,直至协议期结束。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版)》(人发〔2021〕96号)和校长办公会精神,化学材料类第一批龙山学者(2021年12月以前入选)可参照2021版龙山文件执行。
(六)考核业绩成果说明
1.本次考核论文成果,第一作者为学生的论文需满足以下要求:①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本校;②学生一般应为本校本科生或经学校研究生院备案、注册在本人名下的博(硕)士研究生,填报时须明确标注学生学号;③指导教师为唯一通讯作者;④学生在其他导师名下,但本人为实际指导教师,须双方导师明确论文成果归属(提供书面说明,双导师签字确认),同一成果只可用于一位龙山学者考核业绩评定,如发现重复使用,该业绩成果作废,不可再用于龙山考核。
2.如入选者提交的人才项目或科研项目被撤项或超过学校规定年限未结题,则积分归零,并全额追回根据该项目积分取得的报酬。
3.科技成果获奖、科普类获奖、知识产权获奖、教学成果获奖分配原则上参照2021版龙山文件中获奖分配办法执行。
(七)考核内容指积分制年薪(龙山学者)协议聘期以来获得的业绩成果,聘期执行期之前取得的业绩成果(聘期内在研项目除外)和已用于龙山学者申报阶段的业绩成果积分不再重复计算。
三、积分核定
考核采用“累计滚动”方式。为了更科学有效地完成考核绩效数据的收集、核算工作,本次填报内容为个人本年度考核周期内(具体周期见人事处下发考核名单)新增或在研的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发表科研论文;本考核周期内在研教学科研项目;新增授权/转化国家发明专利;新增教学科研获奖等。
聘期期满(含首聘期)考核人员需在考核表中课程教学及学生培养情况、聘期内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情况、聘期内高水平成果三项指标需填写完整聘期内业绩。
示例:个人起薪时间为2020年8月,第一年度考核成果周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12个月),已于2021年12月参加第一年度考核。第一年度考核分值已核定并不再修改,后续年度考核中也不需要再重复报送。第二年度考核成果周期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12个月),填报本周期内新增或在研成果(课题/项目)。具体业绩周期可查看人事处提供的具体考核名单。
计算公式:本轮次考核积分 = 往年已核定考核积分总和(以人事处记录为准,一般不予调整)+个人考核年度新增考核积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说明
年薪考核均采用“滚动累计”核算方式,即测算对应考核年度累计应完成聘期任务积分比例。本年度未完成部分对应的薪酬,滚入下年度考核,直至聘期结束。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年薪,按照实际职称标准发放薪酬,如聘期内完成协议任务可申请补发薪酬差额;连续两年(2023、2024年)考核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2025年龙山学者年度考核,累计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可申请恢复支持计划;连续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支持计划。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根据考核对象类别分别填写《龙山学者(首)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和《龙山学者年度考核表》(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学院。
(二)学院考核。学院对考核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职能部门复核。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核定考核积分;
(四)学校综合审定
人事处整理并报送考评小组意见,学校集体审定。人事处根据审定考核结果核算发放年薪中预留的绩效考核工资(默认一次性发放、个税自理)。
六、工作安排
(一)考核材料
1.《龙山学者(首)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和《龙山学者年度考核表》(附件2):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须提交《考核表》电子稿(word格式,请勿提交PDF格式!),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免考核人员提交《年薪制人员业绩汇报》(附件5),一式1份,无需附件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交电子稿。
2.附件材料:A4纸打印,按报送审核部门(如科技处、先进研究院、社科处、科产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等)、用燕尾夹分类整理(以便拆分至各职能部门,切勿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并在材料封面(见附件2)上标明报送审核部门。
★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已在各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业绩成果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可咨询成果归属职能部门;
②ESI、SCI、SSCI、EI、CSSCI收录情况和论文分区情况(如无分区,则只提供收录信息)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ESI热点论文、ESI高被引论文证明;如有疑问,可咨询科技处成果科;
③群体、团队、项目、课题、基地积分由群体、团队、项目、基地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自行分配,须提供书面分配方案,分配人员必须是批文中所列成员,且一次分配不再修改;
④在学校未登记备案的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国际学术组织任职(执委)、各类期刊库主编、副主编、编委等聘任证明、国家(省)一级学会获奖等。
注:业绩成果对口部门信息务必准确报送,以免出现漏核、误核,影响考核结果和考核绩效发放。
3.《2025年龙山学者期满考核(含首聘期)和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由学院统一填写报送,须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考核表》、《业绩汇报》(纸质、电子),《积分汇总表》(纸质、电子)和附件材料(纸质)至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人才服务科:
王达:025-58699902,齐俊杰:025-58731929,行政楼620,电子邮箱:rcxm@nuist.edu.cn。
人事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