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4 浏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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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精神,为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 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5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面向内地博士申请。获选人员将进入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5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5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22 人以内。
4、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5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 人以内。
二、申报对象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青年教师可以申报。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申报条件请查看《2025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其他申报条件请查看《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研究岗位信息(附件2-5),查阅《2025年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附件6),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时间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并精心组织申报。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4、联系方式: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朱老师(办公室:行政楼612,电话:025-5823519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4日
附件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附件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