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8 浏览:89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6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2个优秀教学团队。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如下: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
3.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各学院可推荐候选团队1个。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须依托学科所在专业学院申报,学院须严格对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复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得补报。本次学校选拔为限额遴选,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2.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教学团队申报人员(含团队成员)限报一个团队,不得兼报多个团队。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4.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5.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往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以及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往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6.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选拔条件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不可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1、2、3)
要求:按申报类别分开填写。A4正反打印,一式七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除“校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不写,其余内容请填写完整,其中教学工作情况(授课情况)需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2、汇总表(附件4)
要求:A4打印,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3、附件成果证明材料
包括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等复印件一套。团队所有成员都需提供同样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务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
要求: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无需胶装、用燕尾夹夹好,标注页码并附目录(附件5)。学院对照原件审核附件成果证明材料后,在目录上加盖公章。
4、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
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要求: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无需胶装、用燕尾夹夹好,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学院对照原件审核附件成果证明材料后,在目录上加盖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概不退还。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18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20室),联系人:王达、齐俊杰,电话:58731317(王达老师)、18801298180(齐俊杰老师),邮箱:rcxm@nuist.edu.cn。
人事处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