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6 浏览:13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单列申报渠道)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在苏工作的双创博士可申报第三层次。
2.单列申报渠道的卓越博士后: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出站且留苏工作的卓越博士后可申报第三层次。
3.选拔对象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支持期内的省“333工程”“双创计划”“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青蓝工程”“教学名师”“苏教名家”等省级人才计划不得申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数量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南京市人社局推荐4名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申报对象,单列申报渠道的卓越博士后不限指标。各学院可推荐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候选人1名,单列申报渠道的卓越博士后不限指标。
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确定推荐人选,不得超报;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选。此次申报不得与教育厅第七期“333工程”选拔同时兼报。
三、注意事项:
学院须严格对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推荐,加强对申报对象政治纪律、科学精神、从业操守和科研诚信把关,实行学术造假和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经学校复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得补报。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单列申报渠道)申请书》
2.《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单列申报渠道)候选人汇总表》
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附件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封面可采用申请书封面样式,按目录归类整理,须标明页码。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稿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
五、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培养对象《申请书》: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表中第十项“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各学院对申报人选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的审核意见以及对申报人选如入选后将提供的支持填写(学院审核,无需盖章,模板见申报书内)。
2.《汇总表》:A3打印,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有封面、目录、页码,无需胶装,燕尾夹固定即可。
(二)电子材料
《申请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材料(单个PDF文件)。
请各院部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6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620),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以“**学院+333(单列渠道)”命名,发送至邮箱rcxm@nuist.edu.cn,youjian,。联系人:王达,联系电话:58731317。
人事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