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4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4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25 人以内。

4、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4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100 人以内。

学校入选“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中德博士后”计划的全职博士后,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年薪25-50万元),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二、申报对象

1、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生或在职教师。

2、学术交流项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研究岗位(附件2、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人可于5月20日起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并于6月30日前,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

4、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于9月30日前,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并精心组织申报。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朱老师(办公室:行政楼612,电话:025-58235195)。

 

附件1.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xlsx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