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与刘建栋同志聘用关系的决定


时间:2023-03-07   浏览:5351

刘建栋,男,汉族,身份证号码1501241988******35,1988年12月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9年9月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工作,专任教师岗位,事业编制。

刘建栋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到法国索邦大学动力气象研究所开展访学研究。访学期满后未按协议约定回校工作也未办理延期或请假手续,学院、人事处通过多种渠道与其联系敦促办理手续,均未收到回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劳动工作纪律管理规定》(人发〔2021〕24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人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该同志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研究,学校解除与刘建栋的聘用关系,同时该同志需承担未履行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