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浏览:3028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68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2018年第十五批资助项目(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二)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四)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3.《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表》,A4正反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上)对任务完成、取得成效、人才及团队成长等情况进行评估鉴定,给出鉴定意见并提出鉴定结论(建议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审计情况”分别送交财务处及审计处进行审核,请自行填写好财务处项目号(12位账号)、费用明细,并准备好项目支出明细表,方便审核。

2. 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用浅色封面胶装在一起,同时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结项报告无特定模版,可自行拟定内容和格式。建议围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完成情况、取得成效等方面撰写。成果证明材料需附目录、包括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EXCEL版。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统计表进行核查,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4.将审核过的《申请表》、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统计表》三样材料放入材料袋中,张贴材料袋封面(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结项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总结工作。认真审核结项申报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所选鉴定专家要学风严谨,在本领域有权威性,鉴定意见要客观公正。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主动申请结项,提供结项材料,并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真实有效。凡未按规定办理结项验收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按照协议规定收回已资助的全部款项和颁发的证书。

(三)第十五批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10月28日前报送材料至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4),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rcxm@nuist.edu.cn。

联系人:王达,联系电话:025-58235336。


附件材料.rar

 

人事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