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期“333人才”2022年培养支持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9   浏览:417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的通知,拟开展第六期“333人才”2022年培养支持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领军型人才团队支持专项、“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和青年人才支持专项,每类专项各1项。各院部可向学校推荐培养对象名额如下:

1、领军型人才团队支持专项,各院部可推荐候选团队1项。

2、“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各院部可推荐候选项目1项。 

3、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各院部可推荐候选项目1项。 

4、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各院部可推荐候选项目1项。 

省教育厅实行限额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支持举措和申报对象

1.领军型人才团队支持专项。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前沿交叉领域,支持“333人才”,自主组建“科学家+科学家”团队,着眼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组建“科学家+企业家”团队,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组建“科学家+工程师”团队,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工程科学、工程技术研究,分层分类给予50—10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团队人才引进、培育、激励等,分两批拨付,遴选当年首批拨付70%,剩余30%根据期中评估情况拨付。优先支持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人才团队,引导高校院所、地方和企业等共同参与,共享平台、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团队负责人可由1-2名第六期“333人才”组成,主要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第六期“333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此专项主要在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一、二层次人才中产生。

2.“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333人才”聚焦我省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对于领衔承担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或在攻关团队中排名前列的,分阶段给予10—30万元揭榜支持、30—100万元攻关贡献奖励;对于2021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给予10—30万元绩效奖励。此专项不限层次,申报人须为第六期“333人才”。

3.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着眼社会事业和优势行业领域,以前置项目资助为主,给予10—50万元经费资助。强化目标导向、绩效导向,支持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农业农村、哲学社科、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各行业人才,围绕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进步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要社科研究成果。此专项不限层次,申报人须为第六期“333人才”。

4.青年人才支持专项。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给予10—50万元科研项目补助,不限层次。对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第三层次青年人才,给予3—10万元科研项目补助。此专项不限层次,申报人须为第六期“333人才”,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三、限报要求

1.申报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涉 密信息脱密后填报。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2.为避免重复支持,推荐名额有所侧重,培养期内每人限报一个专项,一名“333人才”限加入一个团队。申报领军型人才团队支持专项的,团队主要负责人以外的成员,可申报其他专项。已获得支持的培养对象,如培养期内报其他专项,相应抵扣上一专项获得的资助经费。

四、选拔程序

1.2022年6月15日前,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将申请名单报送给人事处王达老师。

2.2022年6月21日前,请学院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逾期未交概不受理。

3.2022年6月21日-6月25日,学校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汇总表(附件1)。

要求:汇总表内含四个表格,请按申报类别分开填写。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申报书(附件2-5)

要求:按申报类别分开填写。A4正反打印,一式五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除“学校意见”和“上级部门意见”不写,其余内容请填写完整,《真实性承诺书》本人签字,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盖章。

3、附件成果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团队所有成员都需提供同样的附件成果证明材料。

要求:A4正反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须有封面、目录、页码。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稿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同时上交。

以上纸质材料概不退还。

(二)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2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24室),联系人:王达,电话:58235336,邮箱:rcxm@nu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