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8 浏览:3845
1.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职学习审批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读(含报考)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同系列人数的20%(5人以下限1人)。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个人表现和工作安排等情况提出在职学习审批意见,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
3. 人事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
4. 入学前须与学校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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