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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科工作职责

人才服务科主要负责院士(全职院士、双聘院士、海外院士)服务、院士工作站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综合事务管理

1、处内固定资产管理;

2、处内财务开支预算与管理;

3、处内接待、对外联系及突发事件处理。

(二)人才经费发放与管理

1、人才安家费发放;

2、科研启动费立项、经费发放与项目考核;

3、人才面试、报到交通费报销;

4、外籍教师旅费补贴发放。

(三)海外院士工作站建设

1、海外院士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2、海外院士工作站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组织;

3、对外合作洽谈以及项目实施工作。

(四)院士服务工作

1、全职院士日常服务工作(体检、保健、交通、食宿、休养等);

2、双聘院士和海外院士在校期间服务(学术、交通、食宿等)工作;

3、协助院士组织重要学术活动;

4、组织院士参加各类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为院士提供其他服务和保障。

(五)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1、协调学院和职能部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2、协助高层次人才举办重要学术活动;

3、海外非全时专家在校期间服务(学术、交通、食宿等)工作;

4、协调高层次人才在校的其他事项;

5、负责教职工人才公寓(过渡房)、子女教育、购房资格申请等事务。

(六)行政人员服务工作

1、行政人员日常业务培训;

2、教职工转岗培训、转岗后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