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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科工作职责

人才服务科主要负责培育类人才项目申报、年薪制教师考核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培育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组织申报工作,包括发布申报指南、审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2、政策宣传与咨询,开展人才项目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和人才准确把握申报条件与要求;

3.过程协调与跟踪,协调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并对入选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做好经费管理以及验收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年薪制教师遴选及考核管理

1、根据《“龙山学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龙山计划”)开展龙山学者遴选;

2、根据“龙山计划”或签订的年薪协议,对年薪制教师实施年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等;

3、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并依据考核结果,落实薪酬的调整、预留年薪考核部分的发放等事宜。

(三)人才配套经费发放与管理

1、人才安家费、安置费发放;

2、科研启动费立项、经费发放与项目考核。

(四)其他

1、完成上级主管部分交办的各类人才服务工作;

2、年薪制人才数据库建设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3、人才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