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利用申请
1、网上申请流程仅限本校在职教工申请利用本部门干部人事档案,本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2、查档人员应为党员身份,一般为2人及以上(含本部门人事秘书或者党务秘书),需详实填写申请表。
3、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在3人以上时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4、查档人员持审批完成的纸质申请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人事处档案室(东苑行政楼303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查阅档案。
5、离退休人员申请档案利用,应由校离退办工作人员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利用。
6、查档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严禁涂改、圈画、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自负。
7、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人事处网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咨询电话: 025-58699896。
1、如无正当需要,人事档案室不向外单位提供档案利用申请。
2、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持有效介绍信(注明利用档案的内容、范围、目的)工作证和身份证,方可查阅。
3、外单位查档人员应为党员身份,一般为2人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