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南京市委人才办通知,现就组织举荐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面向全市哲学社科、教育、文化、卫生、金融、乡土、高技能等领域,重点支持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以及所在领域属于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创新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
2.资助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不得与第七期“333工程”兼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业务水平高,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创新创业能力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重点分为7个类别进行选拔培养:
(1)科技创新类。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或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
(2)教育卫生类。在教育、卫生、医药等领域一线长期工作,对我市基础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3)哲学社科及文化类。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哲学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国际传播等工作,具有标志性成果和较大影响力。
(4)金融类。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领域机构工作,精通业务,对我市金融行业发展贡献较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乡土类。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我市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推广等作出较大贡献,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6)技术技能类。在重点产业生产和研发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具备丰富经验和精湛技能的大国工匠。
(7)卓越工程师类。面向在宁国有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高校院所、重大创新平台等单位一线,从事重大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发明创造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作,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文化类、乡土类、技术技能类及其他相关领域特别优秀的人才,经重点推荐,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破格推荐。
四、举荐数量
本次选拔为拔尖人才举荐制。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单位举荐等方式,对平时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科研等部门意见,经公示、研究后,报送市委人才办,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纳入拔尖人才建议支持对象。
我校可举荐市中青年拔尖人才6人,其中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卓越工程师类不低于20%。本次学校选拔为限额遴选,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鼓励学院推荐年轻人才,学校将按以上年龄规定对举荐人选进行统筹。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须依托学科所在专业学院申报,学院须严格对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复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得补报。
注意事项:
推荐中,除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可把握“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35岁以下青年人才,优先推荐研究领域符合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人才,优先推荐与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才,优先推荐科技创新类和卓越工程师类人才。
五、申报材料
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A4打印,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A4正反打印,一式5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第八条“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内容,无需盖章。
3.《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材料附件》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须标明页码。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稿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
请各院部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6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620),电子版发送至rcxm@nuist.edu.cn,youjian ,邮件以“**学院+南京市拔尖人才”命名。联系人:王达,联系电话:58731317。
人事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