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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荐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达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2

各单位:

接南京市委人才办通知,现就举荐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面向全市哲学社科、教育、文化、卫生、金融、乡土、高技能等领域,重点支持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以及所在领域属于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创新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

2.资助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不得与第七期“333工程”兼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业务水平高,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创新创业能力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重点分为7个类别进行选拔培养:

1)科技创新类。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或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

2)教育卫生类。在教育、卫生、医药等领域一线长期工作,对我市基础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3)哲学社科及文化类。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哲学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国际传播等工作,具有标志性成果和较大影响力。

4)金融类。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领域机构工作,精通业务,对我市金融行业发展贡献较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乡土类。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我市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推广等作出较大贡献,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6)技术技能类。在重点产业生产和研发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具备丰富经验和精湛技能的大国工匠。

7)卓越工程师类。面向在宁国有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高校院所、重大创新平台等单位一线,从事重大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发明创造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作,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文化类、乡土类、技术技能类及其他相关领域特别优秀的人才,经重点推荐,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破格推荐。

四、举荐数量

本次选拔为拔尖人才举荐制。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单位举荐等方式,对平时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科研等部门意见,经公示、研究后,报送市委人才办,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纳入拔尖人才建议支持对象

我校可举荐市中青年拔尖人才6人,其中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卓越工程师类不低于20%。本次学校选拔为限额遴选,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1名,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鼓励学院推荐年轻人才,学校将按以上年龄规定对举荐人选进行统筹。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须依托学科所在专业学院申报,学院须严格对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复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得补报。

注意事项:

推荐中,除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可把握“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35岁以下青年人才,优先推荐研究领域符合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人才,优先推荐与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才,优先推荐科技创新类和卓越工程师类人才。

、申报材料

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A4打印,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A4正反打印,一式5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第八条“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内容,无需盖章。

3.《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材料附件》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须标明页码。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稿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

院部2024613下午16点前将以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620),电子版发送rcxm@nuist.edu.cn,youjian ,邮件以“**学院+南京市拔尖人才”命名。联系人:王达,联系电话:58731317

 

人事处   

2024年6月6日

附件rar.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