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编外聘用教职工在公示期结束后,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一、 体检
新录用人员应按照“新进教职工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详细要求见链接:https://rsc.nuist.edu.cn/2021/0927/c1094a183087/page.htm 。如体检不合格请及时配合医院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请与人事科联系。
二、 自我审核材料
办理入职手续时学校会进行材料审核,材料不全或不实的将不能入职。请认真核对本人的实际情况与应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是否都提供完备的证明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科联系处理。
以下人员需在入职前提交书面材料向人事处说明详细情况: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如瞒报漏报骗取入职的,一旦发现将解除聘用关系、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学校损失。
三、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持三方(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体检报告到人事科(行政楼616室)签订协议。市外人员可通过顺丰或EMS邮寄(包含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体检报告),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行政楼616室,李老师,025-58731143。未经学校允许未按期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协议签订时间另有具体要求的,按具体要求办理。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完毕后,自行送交毕业学校,办理报到证。
四、 社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社会人员在体检合格、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确认无误后,至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30天内来校入职,入职时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学校允许未按期来校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合同签订或入职时间另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五、 来校办理手续时提前预约
为保证办理效率,来校办理入职或签订三方协议前,请提前1天以上与人事科联系预约(按人事处通知时间集中办理入职或签约手续的不需预约)。
六、 办理入职手续
1. 新录用人员来校报到前应完成入职人员基本信息填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入职人员基本信息收集表》。
2、入职材料准备: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体检报告原件(3个月以内),应届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时体检报告为3个月内即可。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报到证上报到日期需早于入职日期,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不需提供);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并注明工资发放截止时间。
(5)银行卡(不限开卡地)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正面(中国农业银行)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应聘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资格(考级)证书、校级(不含)以上获奖证书原件。
3、携带入职材料至人事科办理以下入职手续:
(1)分配职工号,开具报到通知单;
(2)非应届毕业及留学回国人员根据需要开具调档函;
(3)领取填写并提交《履历表》;
(4)签订聘用合同。
4、登录人事系统完成人事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用户名:职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护照号后六位)
人事系统网址:http://rscmis.nuist.edu.cn/new_home/login.html
或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右上角“人事系统”,进入登录页面。
5. 关于户口迁移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关于户口
应届生可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口,其他人员根据个人自愿,可来校后再予以办理。(联系电话:保卫处户籍科58731416)
(2)关于党组织关系
江苏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接收单位可暂填至“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江苏省外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未能及时办理的,也可以在入职后补办。
联系电话:组织部组织科58731215。
七、人事档案
来校报到后,须在六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直接派遣,其他人员凭人事科开具的调档函至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递(开具调档函前应明确个人档案保管机构的准确名称)。请在档案寄出一个月后与人事处人事档案室联系确认档案是否到校,防止寄送过程中遗失。
档案寄送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行政楼303室 人事处。联系人:沈小青老师,电话:586998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人事科 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143;
办公地点:行政楼616室。
人事处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