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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进专任教师入职指南

发布者:张静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18382


新进教师,您好!欢迎加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了方便各类新进教师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请来校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入职材料准备

    应聘人员在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后,根据以下不同类别准备入职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或中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攻读正规课程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国外工作(包含博士后)并回国初次就业的归国人才。入职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已签字盖章完毕的人才引进协议原件;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打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由于办理学位认证所需时间较长,建议报到人员提前办理。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在国(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的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博士后工作协议。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份;

 银行卡(不限开卡地)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号码面(中国农业银行)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面试(面谈)时提供的科技查新站论文检索报告(非论文打印件)、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证明。

⑧ 体检报告(体检要求详见下文

    2、社会在职人员

 社会在职人员指来校前有工作单位或从原工作单位辞职的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事业单位工作调动人员除外)。入职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已签字盖章完毕的人才引进协议原件;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打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份;

 银行卡(不限开卡地)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号码面(中国农业银行)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工资介绍信原件(或在离职证明中写明工资发放到何时)、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等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博士后出站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打印件

 面试(面谈)时提供的科技查新站论文检索报告(非论文打印件)、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体检报告(体检要求详见下文

    3、事业单位工作调动人员

⑴ 办理调动手续

我校人事处开具商调函给拟调人员,拟调人员提供以下调动材料,档案到校并通过考察后,人事处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后签发调函。

申请工作调动所需的材料有:

    ①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打印件;

 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等职称证明材料、重要获奖证书原件

 体检报告(体检要求详见下文

 拟调人员在省教育人才流动配置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下发系统生成的《人员调动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人员所在单位在“调出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个人经历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博士后进出站证明或证书、事业编制身份证明(一般包括有人社厅或编办盖章的原单位入编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证明)等等。

⑵ 办理入职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拟调人员调动申请后,签发调函。拟调人员凭调函至原工作单位办妥相关离职手续后,来我校入职。

入职所需材料:

 已签字盖章完毕的人才引进协议原件;

 原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银行卡(不限开卡地)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号码面(中国农业银行)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面试(面谈)时提供的科技查新站论文检索报告(非论文打印件)、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入职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已签字盖章完毕的人才引进协议原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份。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打印件

 银行卡(不限开卡地)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号码面(中国农业银行)及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面试(面谈)时提供的科技查新站论文检索报告(非论文打印件)、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报到证(2023年毕业的不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体检报告(体检要求详见下文

    5、外籍人员

外籍人员来华前需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籍专家科联系并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及入境手续,来校办理入职所需提供给人事处的材料有: 

 已签字盖章完毕的人才引进协议原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打印件仅针对非语言类外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卡号码面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

 由江苏国际卫生旅行保健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原件

 面试(面谈)时提供的科技查新站论文检索报告(非论文打印件)(仅针对非语言类外教)。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

    请至“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时主动说明参加南信大教职工入职体检,并选择“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套餐”。对于到学校定点医院体检新进教职工(博士、教学科研岗)正式报到后学校将发放300元体检补贴。

        2、体检时限:

至报到时间三个月内。

         3、体检报告:

中大医院一般在体检结束后第二天出具体检报告,可致电查询报告进度(体检中心: 56873078)。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由医院通知配合复检。体检报告为密封,不可拆,入职时提交。

附件:中大医院体检须知.doc

三、入职报到手续

1、新教师来校报到前应已完成师德师风考核,并填报入职人员基本信息。扫描下方(左)二维码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入职人员基本信息收集表》。事业编引进人员还需扫描下方(右)二维码上传入编手续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2、新教师完成1条后,提前一天联系人事处人事科预约入职时间,携带入职材料至人事科办理以下入职手续:

分配职工号,开具报到通知单;

非应届毕业及留学回国人员根据需要开具调档函。

3、登录人事系统完成人事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用户名:职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护照号后六位)

人事系统网址:

http://rscmis.nuist.edu.cn/new_home/login.html

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右上角“人事系统”,进入登录页面。

新教师将报到通知单交至各个部门,并通过人事系统信息审核后,报到完毕。

四、常见问题解答

1、校园网融合门户登录不上

新教师人事系统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后,由人事科审核,通过系统将发送短信至个人手机,隔天数据同步后可激活使用校园网及微门户。如遇问题可联系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管理科处理。 

2、户口如何迁入我校

新教师需在网上办事大厅-保卫处-《教职工户籍迁入申请》中填写申请,申请流程批准后,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室办理。

3、入职体检补贴如何领取

新教师入职体检补贴将随第一个月的生活补贴或工资一起发放,无需申请。

4、人才公寓如何申请

新教师需在附件中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周转公寓管理办法》按照第八条中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二级单位审批后,凭入职时人事处开具的报到通知单(资产处留存联),至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办理相关入住申请手续。

2024年9月以前入职的教师,均未开具报到通知单(资产处留存联)。如需申请,可带相关材料至人事处人事科审核盖章后,至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办理相关入住申请手续。已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长将在免费租住公寓时长中扣除。

5、新教师按照人才引进协议约定如何办理面试、入职差旅费报销

新教师可在网上办事大厅-人事处-《专任教师来校参加面试与入职旅费补贴申请》中如实填写报销申请具体报销规定详见申请页面。申请流程批准打印批准页面,在财务系统中预约报销。申请人携带整理好的票据、预约报销单、申请批准页面送至人才服务科审签,最后送至财务处完成报销。

6、在编新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保等相关的时间节点问题

 正式起薪时间从入编时间开始算起,起薪包括工资和奖励绩效两部分。入编时间至实际起薪时间的时间段内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第一次实际起薪的工资部分中抵扣,多退少补。在编新教师正式起薪后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入编时间至实际起薪时间的时间段内应发放的奖励绩效将由学院处理发放,实际处理时间一般为第一次实际起薪的次月,从入编时间起补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参保时间从入编时间开始算起,实际参保时间一般为第一次实际起薪的次月,参保费用在实际参保的次月开始代缴,同时补缴入编时间至实际参保时间的时间段内应缴纳的参保费用。

 公积金从实际起薪时间开始发放(代缴),之前时间段不再补发(缴)。

7、新教师安家费如何申领

新教师在入编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申领安家费。按照人才引进协议的约定,一般分为两次申领。首次申领时,凭购房协议至劳资科申请一次性支付安家费总额的80%用于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在有效期内完成人才引进协议的约定任务后,至人才服务科二次申领安家费总额的20%预留部分。二次申领预留安家费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考核事宜由人事处发信息公告通知。

8、新教师科研启动经费如何申请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需立项申报,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申报立项一次。经费的立项申报事宜由各学院人事秘书在接到人才服务科通知后下发到个人,审批通过的项目会在信息公告内进行公示。科研启动经费的预算编制应慎重,立项审批通过的经费预算不予调整,当年下拨的经费年底清零。


五、联系方式

1、人事科:行政楼616,电话:025-58731143

2、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14,电话:025-58735197

3、人才服务科:行政楼620,电话:025-58235384

4、劳资科:行政楼626,电话:025-58731406

5、外籍专家科:培训楼S329,电话:025-58695667

6、信息化管理科:信息中心104,电话:025-58731542

7、户籍室:基嘉楼一楼常欣妍警务工作室,电话:025-58731416

8、房产管理科:大学生创业中心3号楼304,电话:025-58731125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周转公寓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