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0 浏览:2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请各院(部)、机关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人(全国共推选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分配江苏省2个推荐名额,其中高校1个名额),请于4月24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618)。
联系人:孙加兴,贾玉梅;联系电话:025-58731144;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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