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17   浏览:243

各相关学院: 

    为大力吸引集聚海外人才,进一步激发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及评选条件 

   凡已在我校全职工作(不含退休返聘)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推荐对象应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含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3.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重点聚焦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省“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的留学回国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推荐在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核心技术等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人选。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全省共评选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分配省教育厅6个推荐名额。我校限推荐1名,各院部可向学校限推荐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学院于4月18日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将下列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4.留学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单独装订)。 

5.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联系人:贾玉梅, 联系电话:025-58731144, 电子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
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