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3   浏览:336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6〕1号,江苏省人社厅苏人社函〔2016〕95号、苏人社函〔2016〕96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请各单位按照苏人社函〔2016〕95号、苏人社函〔2016〕96号文件所列工种开展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推荐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函〔2016〕95号、苏人社函〔2016〕9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技师人员,需在2012年底前取得技师资格;申报技师人员,需在2012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资格。 

三、申报名额 

    推荐申报的指标:省教育厅规定我校限报技师3名(同一工种限报1名),高级技师1名,不得超额申报。请各现有符合资格人员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在岗已聘为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的情况,对照申报条件推荐,各中层单位限推荐技师1人(后勤公司推荐技师2人)、推荐高级技师1人,学校根据各工种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最终由省人社厅考核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16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见附件3,各中层单位汇总电子版一份发送至人事处邮箱,主要业绩等按要求填写完整);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评审表》(一式二份单独装订,单位推荐意见填好,盖章由人事处统一盖); 

3、申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身份证、学历、现有技术等级、继续教育培训、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单位对照原件在复印件上审核盖章,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附件申报须知)。 

    请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张贴由省人社厅统一制定的材料封面(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618),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加兴,联系电话:025-58731144,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1:苏人社函〔2016〕95号-技师 

附件2:苏人社函〔2016〕96号-高级技师 

附件3:2015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附件4:技师材料封面 

附件5:高级技师材料封面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