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办事流程


时间:2012-09-20   浏览:1466

1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教职工长期出国(境)培训申请表、因公出国(境)审查表,填写完整,由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中英文外方邀请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办。中层干部需按组织部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后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
2到人事处师资办理签订出国协议书手续;
3、提交教育厅:
(1)境外研修单位简介、邀请函复印件和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
(2)外语水平和各证明材料:PETS5成绩单复印件
(3)修订后的研修计划定稿后(网上有固定格式),人事处审核后到校办盖章,然后送往教育厅交黄老师(教育厅2304室,电话:83335965);
(4)教育厅黄老师处领取《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资助证明》(索要2019表时需用)、《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
4签订《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协议书》并公证,其中一份交给学校人事处师资办,一份交教育厅(先到人事处盖章领取相关材料,再与两名担保人一起带户口本身份证去高新公证处(电话:58843684)进行公证;
5护照办理:凭身份证、户口本自己前往市公安局或分办理点办因私护照;
6签证办理:查看各国驻华使馆网站,查看并准备签证所需要的材料,其中《在职证明》找人事科开;
7政府批件办理:提供教育厅的资助证明复印件、中英文邀请函复印件、出访计划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由人事处发文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行政楼229),请于老师办理省政府批件,电话:58699852。(在等待签证结果的同时,可申请办理省政府批件,也可在签证前办理,但省政府批件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自己酌情掌握时间);
8、申请经费:省政府批件及签证一旦下来,即通知人事处,此时学校即向省教育厅发函,申请所资助的经费(须带着学校函件及研修人员政府批件原件一份、签证、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以及1份公证后的协议书前往教育厅办理);
9、预订国际机票:一旦确定行程,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往返日期及往返机场名称。根据国际机票采购原则进行询价,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尽量订靠近研修单位所在城市的机票),原则上须定往返机票,询价后选择最优惠机票,本人询价三家公司,学校询价三家公司。总额原则上不应超过14000元人民币;根据财务处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要求,在政府采购网站找到服务商的联系方式,询价后向财务处申请经费借款,借款单报人事处签字。如未定国内航班,需要填写审批表,财务处和国际处审批后,由财务处打款给订票服务商,后确订机票。如不在政府指定的服务商处订购,需把价格比较的切图提供给财务处报销审核。
10、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向学校交纳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现金交给校财务处;
11教育厅拨付境外研修经费,人事处通知办理提款事项;
12出境研修;
13回国报到:一周内到人事处报到,提交留学小结(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国外邀请函原件、留学回国证明、护照、签证页复印件、相关票据和费用清单。按时报到后,恢复相关待遇;完成协议相关内容后,补发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