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123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要求,现将学校普通管理岗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晋升公示的人员。
二、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注意事项
1.晋升的管理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兑现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未按要求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学校不予发文聘任,不兑现相关待遇。
三、《岗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限一张纸),聘用单位(甲方)和受聘人员(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书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代签无效。
3.填写本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4.本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本合同书“第一条聘用期限”,填写“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6.本合同书“第五条乙方聘用岗位职责”按照受聘人员实际情况填写,由各二级单位参照学校职员制管理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基本职责填写。
7.本合同书最后一页“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栏,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签订日期请据实填写。
四、其他事项
1.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变更书。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审查核实本单位人员填写的合同内容后于2026年3月6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行政楼616)。
人事处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