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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管理岗位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者:贾玉梅发布时间:2022-05-05浏览次数:536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512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要求,现将学校普通管理岗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人员范围

参加2021年中级职员晋升的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人员。中级职员套改定级、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高级职员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另行通知安排。

二、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学校不予承认职员任职年限,不参与今后职员职级晋升申报。

2.晋升的管理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兑现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岗位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限一张纸),聘用单位(甲方)和受聘人员(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书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代签无效。

3.填写本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4.本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本合同书“第一条聘用期限, 第一批晋升的辅导员填写“2021630日起,至2025630日止,第二批晋升的管理岗人员(含辅导员)填写“2021123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6.本合同书“第五条乙方聘用岗位职责”按照受聘人员实际情况填写,由各二级单位参照学校职员制聘任管理办法的基本职责填写。

7.本合同书最后一页“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栏,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签订日期请据实填写。

四、其他事项

1.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变更书。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审查核实本单位人员填写的合同内容后于2022510前统一交至人事处(行政楼616)。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岗位职员聘用合同书.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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