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做好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玉梅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248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20225月底仍在职在岗(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17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并在“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

机电类: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

农业类:农艺、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药剂、卫生防疫。

地矿类:地质勘察。

测绘类:测绘员。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基本申报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有、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17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在学信网认证),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此项非必备条件,列为量化考评加分项);

6、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

   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

   3)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

   3)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四、申报及考评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往年参加培训考核未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可按程序再次申报。

2.专家推荐

申报高级技师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做出书面推荐意见。

3.单位考核评价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单位考核要注重品德、能力、业绩。鼓励技术精湛、且能解决工作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人才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4.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选拔推荐小组,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审核推荐。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以下材料请各单位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并退还给本人,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

(一)必备材料

1、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内容包括该本部门申报工种的技师总数、上年该工种申报高级技师数、量化考评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2、身份证及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3、近5年年度考核材料。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5、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如系转岗,同时附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6、专家推荐意见书,并提供专家的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

7、量化考评表及量化考评相关证明材料。

8、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相关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9、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1份(主要内容是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和技术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字数在3000字以内)。

10、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需所在单位出具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及车队长或调度管理书面任职文件。

12、申报收银审核需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3、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二)辅助材料

以下辅助证明材料需取得技师资格以来并与本工种相关。

1.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2.各种表彰奖励、科研成果、专利证书。

3.高新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

4.编写的教材讲义(需证明是本人编写)。

 

上述材料,请于20216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616)。

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说明,并将所有材料扫描,615日前发送至rsk@nuist.edu.cn(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申报高级技师材料)。

联系人:贾玉梅,电话:58731143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x

附件2: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docx

附件3: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4:苏人社发﹝2020﹞76号.doc

附件5:苏人社函〔2021〕132号.pdf

 

                                                      人事处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