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浏览:100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全校工勤技能岗位2021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技术等级确定

1、为了适应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2、对新进入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安置到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3、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工作年限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

三、技术等级晋升条件

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推荐的要求。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5、被招录(聘)到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可申报初级工;

6、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2012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16年底前取得初级工证书,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

7、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2002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16年底前取得中级工证书,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可申报高级工。

四、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证书复印件,经人事处审核,上报省工考办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培训考核。

2、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请各单位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并退还给本人,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复印件无效,两份均贴照片);

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及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岗位工种等级证书复印件);

52018年以来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6)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7)符合破格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为三年。

 

上述材料,请于20215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616)。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各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扫描,于520日前发送至rsk@nuist.edu.cn(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申报等级工材料)。

联系人:贾玉梅,电话:58731143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2:苏人社发﹝2020﹞76号.doc

附件3:苏人社函〔2021〕132号.pdf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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