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2-23   浏览:1151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2021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计划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再配套薪酬每人每年25-5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1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500人以内。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派出项目计划资助100人。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1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00人。

4.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52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1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25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二、申报对象

项目名称
申报对象
引进项目

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在国(境)外获得学位、博士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的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学校排名可放宽至本国前3)。国内在职人员不可申报。

※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方式申报,名额用完即止。

派出项目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学术交流项目

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家学术会议应在本年度召开。

※参加申报系统中所列会议且受邀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审核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名额用完即止。

香江学者计划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为博士毕业3年以内)。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2021年六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相应项目,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批次
博士后网上填报时间
学校审核及返修
学校提交

引进项目(第一批)

21日—41

4214

415

引进项目(第二批)

21日—915

9114

915

派出项目

21日—41

4214

415

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

21日—628

/

630

学术交流项目(第二批)

21日—1028

/

1031

香江学者计划

21日—41

4214

41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1日—41

4214

415

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

21日—41

4214

415

四、注意事项

1、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2、因学校接受个人申报截止时间比《指南》规定时间略有提前。请各位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玥,联系电话:025-58235195,邮箱:bsh@nuist.edu.cn。  

 

人事处

2021年02月23日

附件1: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