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1-15 浏览:619
关于XXX同志申请公派留学的请示
校领导:
根据个人申请,部门同意,XXX同志申请学校公派留学。根据学校办公会有关精神及教师境外留学的暂行规定,现将申请人审核情况请示如下:
单位 | 姓名 | 派往国别、单位 | 境外留学时间 | 经费来源 | 留学性质及 资助情况 |
XX学院 | XXX | xx国 XXX大学 | XXXX.XX-XXXX.XX xx个月/X年 | 外方资助XXXXX美元(或其他货币单位),其余部分自费/全额资助 | 外方资助/自费访问学者/外方资助+自费;外方全额资助/全额自费/外方资助部分生活费,其余部分自费。 |
待遇:以上公派留学人员,境外留学期间待遇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境外留学的暂行规定》及《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境外留学政策调整的通知》执行:XXX同志xxxx年X月来校报到,xxxx年第一次出国,X个月,公派自费,赴x国XXX学校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合作科研,现申请第X次出国(第一次则只写,现申请首次出国)。本次出国期间保留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暂停,回国后参与校内考核并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后补发。外方资助部分生活费,其余部分自费。
以上请示,同意否。
请批示!
人事处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