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1   浏览:8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的通知要求,为抓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对象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符合岗位技能技术等级升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各类工勤人员。 

二、培训初步安排 

    2016年度符合技师或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拟在2015年12月上旬进行;2016年度符合初、中、高级工岗位升级条件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拟在2015年12月中旬进行。 

三、报名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凡是2016年度符合岗位升级和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否则不能参加岗位升级和技师、高级技师选拔。请于12月3日前将《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审批表》(附件1)、《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单位盖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510)。同时将两份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zb@nuist.edu.cn,联系人:孙加兴,联系电话:025-58731144。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审批表 

附件2: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