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0 浏览:1022
关于人才派遣制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常规工作安排,现决定对到期的人才派遣制教职工(合同截止到2014年6月)拟进行定性和量化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按照考核测评表进行量化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对合同到期人员按合同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聘期考核。行政、教辅和教师岗位的派遣制人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辅导员和实验员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定)。
二、行政、教辅和教师岗位的到期派遣制人员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考核内容
派遣制人员聘期考核的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各项指标的权重为:
德占20%,能占20%,勤占20%,绩占40%。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能:主要考核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策划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工作态度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和难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和效益。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9月19日前,考核对象填写《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对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
2、单位测评:9月26日前,各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的派遣制人员进行聘期考核民主测评。测评人员由单位领导小组、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组成。单位领导小组包含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考核对象,服务对象人数不少于10人,测评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
测评人员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个人述职的内容,对照《聘期考核测评表》(见附件2)进行测评。测评时,按照具体指标逐项考核,完全符合指标描述的可以给相应指标规定的分值,部分符合指标描述的在相应指标规定分值的基础上根据符合程度酌情扣减,完全不符合指标描述的,相应指标分值为零。
3、测评成绩统计:按成绩排序填写《聘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测评成绩=单位领导小组测评平均分×50%+本单位工作人员测评平均分×30%+服务对象测评平均分×20%。
三、9月30日前,有关用人单位、学生工作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聘期考核表》和《聘期考核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地点:行政楼516;联系电话:58731455;联系人:王老师),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和续聘人员。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派遣制教职工聘期考核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派遣制教职工聘期考核测评表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派遣制教职工聘期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