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申请因公出国(境)工作流程(暂定)


时间:2021-03-08   浏览:3040

一、申请

    1. 申请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教职工长期出国(境)培训申请表、因公出国(境)审查表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填写完整,由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中英文外方邀请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中层干部需按组织部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后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

    2. 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3. 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二、手续办理

    1.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    

    2. 申请人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 到人事处(行政楼618室)签订出国协议书、离校担保书等(协议的内容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境外留学协议的有关要求》执行)。

    4. 预订往返国际机票。学校资助旅费的,需根据国际机票采购原则进行询价,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一旦确定行程,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往返日期,原则上须预定往返机票,询价后选择最优惠机票,本人询价三家公司,学校询价三家公司。总额原则上不应超过14000元人民币。

 

三、回校报到

    1. 短期(3个月内)出国人员根据出国工作要求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相关派出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2. 长期出国人员回国一周内到人事处报到,提交留学小结(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国外邀请函原件、留学回国证明、签证页复印件、相关票据和费用清单,合作科研出国的还需提供学术报告题目。   

    3. 按时报到后,恢复相关待遇。

    4. 完成协议相关内容后,补发相关待遇。

 

四、延期申请

    1. 提交延期申请。出国时间到期两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 审核通过后,签订延期协议(协议的内容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境外留学协议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