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1-04-12 浏览:2776
一、校内阅(借)档
1、阅档单位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签章;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批;
3、人事处档案室负责接待登记,查阅相关部分(或借阅档案)。
二、校外阅档
1、凭阅档介绍信,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安全局和公安局阅档需转开校保卫处阅档介绍信;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审批;
3、人事处档案室负责接待登记,查阅相关部分(或借阅档案)。
☆说明:查(借)阅档案者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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