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请在职报考研究生工作流程


时间:2011-11-24   浏览:1538

1、单位报送计划――各单位每年春季开学初报送计划,汇总申请人情况,将本单位教职工申请本年度在职攻读学位的计划及申请人申请书报人事处师资办。
(具体要求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暂行规定》人发【2008】49号文)
2、个人申请――各单位列入本年度在职学习计划的教职工,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职工学习审批表》(审批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3、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教职工攻读学位的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审核申请人材料,由所在系(科室)、院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4、学校审批――人事处根据各单位所报计划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将审批意见反馈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5、报名考试――经学校审批的申请人,方可办理报考手续,参加考试。
6、签订在职学习协议――申请人凭录取通知书登记备案并签订协议
7、登记备案――毕业后,及时到人事处登记、备案。
 
    申请博士后进站:在职申请博士后进站的教师,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在职学习审批表”,由所在系、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审批。博士后进站还需提供合作导师的情况介绍,要求985等重点高校的重点学科,原则上不可申请博士毕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