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档案材料流程


时间:2011-04-12   浏览:1171

1、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复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并填写好各项内容。

 

2、由复印人所在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经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

 

4来人事处档案室办理复印。

 

☆说明:如无正当需要,人事档案室不提供任何复印材料; 属特殊情况(报考研究生、职称评审、公派出国等)必须复印的,请履行以上手续。